盐城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工作职能
一、制定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规划及分布实施计划;
二、制定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规章制度;
三、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挖掘、抢救、研究、保护和整理工作;
四、具体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;
五、负责对全市基层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;
六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与合作;
七、承担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;
八、指导各县(市、区)非遗工作的正常开展;
九、建立和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库和网站建设。
联系方式:0515-88399619
部门主任
副主任
部门成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