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 名 简 章
江苏省社会艺术教育中心艺术考级委员会是我省艺术考级机构。为促进我省群众音乐艺术的发展,提高国民艺术素质,现面向全省开展部分音乐考级项目试点工作。
一、考级科目、级别:1、西洋乐器:钢琴、电子琴、手风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、单簧管、萨克斯管、长笛、小号、吉它等;2、民族乐器:二胡、古筝、琵琶、扬琴、唢呐、竹笛、中阮、大阮、柳琴、笙、三弦、古琴、高胡、板胡、京胡、葫芦丝、巴乌等3、声乐:少儿组、成人组;除声乐考级分为九级外,其余各乐种均为十级,十级为******。
二、报名时间:2014年3月1日— 7月25日。
三、报考对象和条件:凡爱好音乐,并且有一定相关专业基础者(年龄、地区、文化程度不限),均可报考相应科目,报考等级可按实际水平选定。
四、报名办法:1、领取并填写报名表;2、交上填写好的报名表、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,照片背面写上姓名、报考科目、出生年月和级别(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,一张贴在准考证上),并交纳相应的报名费、考务费及手续费后,办理准考证。考级收费标准:考务费1—3级60元、4-5级80元、6-8级110元、9-10级140元;报名手续费60元。(南京考点为20元报名手续费)
五、考级内容和要求:
1、考生每次只可报考其中一级;2、本考级委员会提倡考生自选具有本地区风格特色的乐曲、歌曲作为自选参加考试;3、除自选曲目,考生可以超出本考级委员会选编乐曲的范围,而任选一首最能代表自己技艺水平的乐曲参加考试,但其难易程度,须与同级别的规定乐曲相等;4、五级以上必须背谱。5、具体各科目考级要求请参考艺术考级委员会音乐考级曲目集。
评分标准:
1、对报考1—4级的初级别者,要求读谱准确、演奏(唱)完整,基本技术方法正确。
2、对报考5—7级的中级别者,除以上要求外,还要求有一定的音乐表达能力。
3、对报考8—10级的****别者,在技术和音乐表现力诸方面均有严格要求。
4、对考级成绩优异的考生、辅导教师及****组织者(单位)将给予表彰或奖励。
六、注意事项:1、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程度,报考相应的级别。报名后,不得改级,不予退款;2、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,要注意字迹清楚、准确无误,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、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。3、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,参加考试时,凭准考证入考场,无本人准考证者,不能参加考试。4、本考级委员会将对教学有突出贡献的辅导教师,授予****指导教师称号,颁发****指导教师荣誉证书。5、根据各考区要求,部分考区考生需要自带乐器。
七、评定:根据考生情况由专家评出****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,凡获得****、合格、基本合格成绩者,均视为合格,予以通过,****办理考生所报级别的合格证书;凡被评为不合格者,视为未获通过,不予发放证书。
八、考分查询:考试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考生或直接打电话到各报名点查询。
九、报名地点:南京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5楼505室。
咨询电话:025—84699961、025—84699795
江苏省社会艺术教育中心
艺术考级委员会
2014年1月